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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水电开发现状及未来发展
作者:贺春禄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5日

 

 

   作为一种资源使用率并不高的可再生能源,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水力资源仍将是我国乃至全球能源开发的重点领域。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周建平看来,今后全球水电发展不仅需要增强认知、获得更广泛的共识和政策支持,还要遵循“新发展理念”,促进综合开发、利益分享。

  全球水力发电仍有巨大发展潜力

  目前,全球水力资源的总发电量约为15.8万亿千瓦时,亚洲占50%、南美洲占18%、北美洲为14%、欧洲占8%,非洲占9%以及大洋洲占1%。

  不难看出,地球各区域之间水力资源的分布很不均匀,往往集中在一部分国土面积较大的国家或水力资源天然丰富的地区,比如中国、巴西、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以及挪威、秘鲁等。

  从全球水力资源开发情况来看,2017年亚洲水力资源的技术可开发量为24%,开发程度最高的是欧洲和北美洲,非洲、南美洲地区开发程度相对较低。

  2017年,全球水电装机规模为12.67亿千瓦,年发电量为41850亿千瓦时,约占全球水力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的26.5%。

  不过,虽然欧洲、北美洲开发程度较高,但其开发潜力有限;非洲,除中国以外的南亚、东南亚地区水电开发程度较低,可开发潜力大;南美洲则基本与全球平均水平持平。

  多年来,全球水电发展始终处于增长态势,尤其在进入2000年后出现了较大的提升。目前全世界水力发电排名前十的国家中,占比最高的是中国,占全球28%,巴西为9%,加拿大、美国占比则均为7%。

  中国水力技术可开发总量为6.6亿千瓦,年发电量可达3万亿千瓦时。在除中国外的6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18个国家的水力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45710亿千瓦,占“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总可开发量的92.7%。

  政策推动全球水力发电向前

  可再生能源主力是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但最重要的还是水能。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为7.29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8.4%;2018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8670.34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7%。

  2018年数据显示,水电占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16.4%,风电占5.6%、生物质能占2%、太阳能占1.9%。

  与太阳能光伏不同,水电发展具有综合属性,在电力系统里起着优化调整电力结构的作用。“包括提供电量、吸纳新能源、筑坝建库等,对防洪抗旱也具有很大的作用。在水电开发中所面临的依然是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问题,也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一些要求。”周建平在国家能源集团清洁能源国际高端论坛上表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大部分均为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还有一些国家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尤其是洪涝灾害、水资源供应不足等,此外还有电力短缺等相关的问题。沿线18个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水电开发程度比较低,未来发展前景巨大。

  对于未来全球环境的重视,使得水电开发具有广泛的国际合作前景。在2015年9月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193个成员国正式通过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同一年,《巴黎协定》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也正式通过。目前全球已有一百多个国家明确将继续发展水电,如美国就提出了重整美国水电的计划。

  周建平表示:“如以2017年为基准,预测到2050年时亚洲地区的水电开发总量将达到48%,南美洲从27%增加到48%,非洲从7.3%增加至30%,届时非洲将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

  他预计,到2035年,全球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7.5亿千瓦,年发电量为6.1万亿千瓦;全球将新增水电装机约4.8亿千瓦,开发率达38.6%。到2050年时,全球水电开发的比例将达到可开发的50%,水电装机容量将达20.5亿千瓦。

  中国水电不断突破瓶颈

  基于《巴黎协定》承诺以及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我国提出到2020年与2030年时,可再生能源比重将分别达到15%和20%。基于这一目标,周建平认为,我国水电在2035年时装机规模将达到7亿千瓦,水电年发电量为2.1万亿千瓦时,水电开发程度接近70%;到2050年时,水电总装机量为8亿千瓦,水电发电量达到2.5万亿千瓦时,水电开发程度接近80%。

  从展开全国水力资源普查,到制定河流水电规划以及不断完善水电基地蓝图;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十大水电基地,到逐步扩充、完善,最终形成了包括怒江、雅鲁藏布江、藏东南“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等十四大水电能源基地在内的开发蓝图。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水电建设依靠自力更生与不断探索创新,突破了资金、技术、环境保护等一系列瓶颈。

  周建平指出:“其中一个好的经验就是需要做规划,包括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水电发展规划等,要将河流开发规划与能源经济发展规划密切结合起来。”

  我国水电一直不断突破瓶颈、加快开发进程。从最早的政府拨款到引进国际资本,之后进行体制改革,再到中央和地方联合办电、开发商投资办电等,同时技术领域也在不断突破破。同时,要持续改进、妥善安置移民,不断完善法规、体制,“特别是我国建立了移民安置规划的法律地位,兼顾移民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补偿、安置、后期扶持、补充社会保障与促进发展并举,是中国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特色。”周建平说。

  水电开发需共享红利

  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水电发展将践行绿色生态环保,确保不“踩”生态环保红线,持续创新环保技术,探索全过程生态环境管理。周建平指出,更重要的是,需要在水电开发中进一步研究水电保护环境措施。

  水电作为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成熟,对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作用显著;多功能水库大坝在防范洪旱灾害和综合利用方面的作用更是具有不可替代性。

  对于今后全球水电的发展,周建平认为,一方面需要增强认知、获得更广泛的共识和政策支持;一方面要推动发展中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建设更多水库大坝;第三个方面,要遵循“新发展理念”,促进综合开发、利益分享。

  周建平坦言:“现在能听到一些环保者或者地方上的反对声音,我认为,这主要是利益分配的问题所导致的。换一种说法就是,我们没有将水电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做好,没有让更多的人分享开发成果。要特别注意在水电开发过程中,与当地群众、当地政府共同分享开发成果的问题。”

  他总结道,水电的发展需要加强包括国际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在内的协同合作。尤其在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里,更应着力于打造国家能源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我国许多水电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实际上也遵循着国家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比如三峡集团立在巴基斯坦与当地政府形成了非常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要加强项目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要让水电开发的成果让更多的人共享。不仅要将项目建设好,更要让项目运行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水电企业‘走出去’,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开发中的任务非常艰巨,我们也希望开发商、设备制造商、科研单位、设计单位关注‘一带一路’国家的水电开发,为水电企业走出去提供协助。”周建平表示。

  (本栏目文章未经报告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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