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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德研究园转变的启示
作者:邓婉君 迟凤玲 发表时间:2014年08月27日

  从大德研究园到研究开发特区的三点转变:大德园区的定位从技术开发转变为技术开发和商业化并重,随之规划制度的制定者从中央政府转变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制定的制度也从鼓励科研机构推动商业化转变为由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推动商业化。

  大德园区的基本情况

  在朴正熙“科技立国”战略的指导下,韩国政府于1973年在忠清南道的大德(现属大田广域市),确定建立大德研究园区(Daedeok Valley)。为更好地促进研究成果商业化,2004年3月,培育大德R&D特区的政府方针确立,2004年12月将“大德研究园”升级为“大德研究开发特区”(Daedeok Innopolis)。至今大德园区发展了近40年,主要研发项目都属于科技前沿领域,包括信息、生物技术、基础科学、资源、能源和公共福利,已经成为可与美国硅谷和日本筑波相媲美的科学城。

  大德研究园占地27.8平方公里,集聚了一大批高校和科研机构,包括韩国标准科学研究院、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韩国科学技术院(KAIST)、忠南大学工程学院等。但大德园区的产业和经济发展并不快,也没有出现园区自己的风险资本和明星企业,尤其受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韩国的经济出现萎缩,至2002年底,大德研究园区及其周边的风险企业由1000多家锐减到200多家。韩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院认为导致这一惨状的最直接原因是科斯达克市场的崩溃,深层次的原因来自于研究园的发展体制。这促成了大德研究园向大德研究开发特区的转变。升级为大德研究开发特区后,面积增至591平方公里,至2008年,特区的风险企业发展到980家,特区内销售额由2004年的不到400万韩元增加到1.04亿韩元。特区的发展带动了周边地区加工制造业的崛起,如以生产半导体、汽车副件为主的忠清南道天安、牙山精密机械制造圈和以传统制造业为主的忠清北道清原、清州产业圈。

  韩国大德从研究园发展到研究开发特区,管理机制随市场环境变化而调整。大德园区的定位从技术开发转变为技术开发和商业化并重,随之规划制度的制定者从中央政府转变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制定的制度也从鼓励科研机构推动商业化转变为由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推动商业化。

  韩国大德研究园到大德开发特区的转变

  园区定位由技术开发转变为技术开发和商业化

  大德研究园定位于韩国科学技术的研究基地,主要目标是开发尖端技术、培养高级科技人才,加强研发成果的转化,发展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2000年12月31日出台《大德研究园区管理法》,增加了研究园研发成果实用化的目标。研发成果实用化是指研究所开发的技术可直接应用于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2005年出台的《大德研究开发特区法》明确规定:“特区是为研究开发新技术,并为促进研发成果的扩散与商业化而设立的特殊区域”。大德研发特区提出了“在10年内打造成世界级产业集群中心”的目标,并将特区分为两大部分,以原大德研究园为主的研发中心和以新增区域为主的工业中心,通过各种途径让研发中心和工业中心紧密结合,协同发展。金融危机后,大德特别提出要将特区建设成一个新兴产业聚集地。

  规划制定者由中央政府转变为中央和地方政府

  大德研究园时期,园区仅由中央政府规划和推动其发展,地方政府很少参与。升级为大德特区后,特区培育规划由中央政府与大田市政府共同谋划。大田市的主要生产基地大都在大德内,所以大德的发展规划与大田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并行。通过表1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培育大德研发特区而制定的战略相辅相成。中央政府将大德定位为新兴产业聚集地,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发展需求确定了情报技术、生命科学、机械电子装置、超微粒子技术、人工智能机技术、空间技术、换代零部件及新材料8个欲培育的集群;中央政府提出“促进公共研究成果商业化”的战略,大田市政府对应提出“建立产学研技术交流及扩散体系”的落实措施;中央政府提出“全方位营销及扶持经营服务”:大田市政府相应提出了“培育研究开发服务业”、“搞活大田战略产业企划团”等具体措施。

  商业化政策由鼓励科研机构转变为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

  大德研究园通过鼓励研究机构研发新技术,并主动将其成果转化、商业化的方式发展高科技产业,所以研究机构在承担研发责任的同时,也担负起成果转化的责任。大德研究园为此制定了一套鼓励措施。一是为促进研究机构间的交流、提高研究开发效率,研究园优先设立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集中配置和培育与高新技术有关的教育研究机构。二是为推动研究机构将其成果转化和商业化,允许建立“实验室工厂”,并允许以支持创业为主业的企业进驻园区,加强对研究人员的创业支持和有关企业的资金支持。三是允许高技术中小企业入驻园区,将中小企业视为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包括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额的比率在5%以上的中小企业,转化研发成果的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

  大德研究开发特区强调要让教育研究与技术、市场、产业有机结合,在研发阶段就让企业需求与研发行为对接,研究机构主要承担研发,风险企业主要承担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然后再投资新的成果研发,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产业链组织体系。主要措施包括:一是中央政府与大田市政府共同制定特区发展规划,规划中着力建设产业化区域和专业服务机构。二是为了挖掘和培育领先企业,韩国政府为特区建立了风险企业支持系统,在金融、税收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比如专门设立1亿美金的风险基金,如果企业得到投资,则投资最小期限为7年,即至少7年后才回收;对于从事尖端技术开发的企业,免交7年的地方税,还可以先免5年法人税和所得税,再减半征收3年。三是园区内建立了各种类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咨询公司,为高科技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项目融资、创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及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服务,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的脱节问题。四是大德研究开发特区开始构筑国际化环境,包括全力支持外国人投资研发中心和企业、改善外国人生活环境、扩充国际交流基础设施等。

  关于国家高新区同时发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建议

  我国国家高新区的基本定位是以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为依托,着眼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通过改革和政策支持,优化软硬环境,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目标决定了国家高新区必须同时发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借鉴大德研究园到研究开发特区的转变经验,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第一,以多种方式吸引研发力量进入高新区。大德园区的经验表明,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到研发和商业化过程中,可以加快成果研发和转化速度。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的高新技术企业景气调查结果表明,自行研发、自行转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占调查企业总数的97%。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仍然很少,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上的贡献有限。高新区内集聚了大量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可以吸引研发力量进入高新区,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的方式和途径,使高新区企业获得更强大的持续的原始研发能力。一是吸引的研发力量要与高新区企业的商业化的需求和能力协同。高新区通常已有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几个产业,吸引的研发力量也应属于这些产业,同时要配套园区目前的产业对研发阶段和能力的需求,如原始创新、成果小试或者技术服务。二是积极引进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如技术转移中心。高新技术企业景气调查表明,认为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在成果对接和转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比例最高,占到20.7%。在引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同时,也可以配套引进相关产业领域院所。三是可在高新区内建立高校的教学实践基地,也可为高新区组建高校教师服务团,有利于研究工作者将研发成果留在园区。

  第二,国家大学科技园可与高新区协同发展。研究园阶段的大德类似于我国的大学科技园,开发特区阶段的大德更像是我国大学科技园和高新区的综合,这种综合为大德特区实现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紧密合作提供了基础和便利条件。我国国家大学科技园的主要任务是转化高校科技成果、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区的任务是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可以看出两类园区的任务前后衔接并稍有交叉,所以促进大学科技园与高新区协同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服务。一是鼓励大学科技园和高新区开展战略合作。科技园可将小试和中试的成果转移至高新区进一步商品化和产业化,也可让孵化毕业企业进驻高新区进一步发展。二是鼓励高新区与高校合作共建国家大学科技园,不仅有利于加速转化高校科研成果,更有有助于双方统筹利益,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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