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
作者:段子渊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10日

  改造具有几千年历史的传统农业,使之走向现代化,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数量巨大,农业人口众多,耕地面积十分有限,资源约束条件刚性,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国家来说是巨大的挑战。农业的现代化离不开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化的支撑,离不开现代物流与商业的支持。

  现代农业是以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技术装备,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与经营体系,以生态高值和可持续发展为产业特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商品型农业。其核心是科学化、高技术化,特征是高值化、商品化,目的是满足人类对农产品数量、安全、健康的持续需求。

  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利于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产业转变,是传统农业脱离原有模式,拓展其生产经营范围,结合产业化经营系统的高度组织化与市场机制,有效降低成本,满足市场需求的经营方式。

  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要重新组织和调整已经形成的生产和利益分配格局,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联结为一个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将原本属于农业产业体系的加工和销售部分的附加值回归到农业生产体系。农业产业化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从家庭作坊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是产、供、销多方参与者以共同获得利润为基础的经济共同体。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它既能使农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与服务更好地切合市场需求,也能增加农民收入,是推进我国农业向现代化转型的一个重要途径。

  农业的现代化和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投入和努力。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至关重要。

  首先,要完善国家农业制度,保障粮食生产的主体地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我国粮食生产日益集中于少数几个区域。受人口、耕地、水资源、环境恶化和全球气候变化因素的制约和市场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基础地位并不稳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由于比较效益的杠杆作用,农业龙头企业关注的往往是产值较高的水果、蔬菜、养殖与水产品,一般不愿涉及除种业外的大宗粮食作物。因此要通过完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工业产业区和粮食主产区的挂钩直销制度,由公共财政和工业产业区的土地补偿金来承担弥补粮食生产利润不足的责任,并通过市场调节与消费者的分担,来保证粮食主产区的地方财政收入不低于工业产业区域,投入粮食生产的企业利润不低于其他行业,农民的收入不低于其他普通的劳动者,调动粮食主产区、龙头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其次,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保证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农业产业化中的一个基本通行做法是土地集中流转,进行规模化经营。在这一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拥有国家赋予的土地长期经营承包权,防止企业只“圈地”不要人,让农民由“业主”变为“雇工”。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大部分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镇,要真正完成这部分流动人口的市民化进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长期滞后,原因在于国情和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派生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流失、对农业的资金技术支持明显不足等问题。因此,在较长的历史阶段中通过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增强城镇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同时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民的市民化水平。如果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并未进入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还将返回农村,由此可能会积累社会矛盾,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因此,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通过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发展的一体化新格局,才能推动我国整体走向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要以政策引导和合理的契约关系建立企业与加盟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保护农民的利益,这也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基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条,实现加工增值,降低交易费用,将加工和销售的部分收益转入经济体内部,发挥了组织协同和产业协同效应,提高了农业产业的比较效益。因此需要构建新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各参与主体的经营效益。龙头企业理应通过保护价格和返还部分税后利润给加盟农户,使加盟农户分享到部分加工增值和销售利润,政府对此要发挥有效地约束和监督作用,保障企业和农户利益共同体的平等地位,实现互利共赢,形成规模经济,整体进入社会化大市场。

  第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业物联网体系。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现代工业和商业的支撑与保障。由农村物流中心组成的农业物联网体系可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通过合同契约将生产者、加工者与消费者联结起来形成协约一体化组织。一方面物联网可为农业生产的产前和产中服务,将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自身的储藏、保鲜、运输及物流增值服务一体化;另一方面通过物流配送将农副产品直接运送至消费者手中,从而实现农业产业的一体化。各级政府的职责就是要完善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控,保障各利益主体尤其是生产者的收益均衡返还。同时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效益稳步提高。

  第五,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保障体系。农业产业化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构建完善的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十分重要。目前农业产业信贷的保障体系并不十分合理,如各种苗木及其对土地的有形投入尚不能作为贷款的抵押物,限制了农业产业的经营和发展。创新农业和农村金融供给体系,发展和规范民间资本等多元化的农业投融资途径,完善农业金融的法律法规,健全农业、农村信贷和投融资监管体系是政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化产业化经营外部环境条件的具体体现。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制度的一次创新。旨在使不同的利益主体形成共同体,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和一体化,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是助其成功和推动农业转型的核心。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农业项目办公室

首页投稿广告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版权:《高科技与产业化》编辑部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1800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四环西路33号 邮编:100080

联系电话:(010)82626611-6618 传真:(010)82627674 联系邮箱:hitech@mail.l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