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是新型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再次提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集群发展”,为此,有必要对农业产业化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农业产业化的全面推行和实施,对于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从粗放型农业到集约型农业两个根本转变,实现农业和农村改革的第二次飞跃,引导农民顺利进入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资源配置优化,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都有巨大作用。
推动农业产业化需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干部培训和农民教育问题
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县乡领导应当主动发挥好领导、引导和督促、协调作用,农民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建议各县乡利用党校和可以利用的社会教育资源,对县乡干部和农民普遍进行建设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理论知识教育和培训,以适应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
农业产业布局问题
农业产业化要求“围绕主导产业,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农业产业布局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涉及到城镇化建设方略和节约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基本国策。这是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影响农业产业布局的主要因素有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体制因素、科技因素、路径依赖因素等,但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还是低成本、高效益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通过产业布局降低成本,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固定资产形成的成本、原料采购成本、运输成本和用工成本。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例,放在农村好还是放在城市好,放在原料产地好还是非原料产地好?当然是放在农村原料产地好,在降低成本方面,农村优于城市。降低成本本身就是提高效益,但是提高效益还有很多措施,其中农业产业集群的科学布局更能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和农户带来显著的整体效益。
农业产业布局的前提,首先是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是要有利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所以,农业产业布局的战略要地是农村,不是城市,但也要考虑和城市市场需求匹配问题和国际市场竞争问题。
土地依法有序流转问题
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但是,目前土地流转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障碍。多数农民把土地看成生活的依靠和保障,即使在城里找到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也不愿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这种权利可以给他带来利益;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民往往期望值比较高,使一些有意向承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望而却步;另外农民认识不统一,使流转的土地不能连片,影响耕种效率。
2、保障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还没有普遍建立;土地流转缺乏政府或者专门机构的指导和组织;龙头企业少,中介组织薄弱,难以全面承担土地流转服务任务。
3、流转程序不规范。许多流转户与承转户之间没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造成流转与承转关系不稳定;有的虽然有协议,但协议条款不规范、不完整,也不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有的企业打着建设旅游观光高效农业示范园的旗号圈地,地圈到手后却不知道如何经营,致使土地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4、粮食安全受影响。国家支持、规范土地流转的本意,是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由于土地流转不规范,致使流转的土地小部分撂荒、一部分减产,大部分转产蔬菜、瓜果、养殖等经济作物,造城粮食种植面积缩减,使国家的粮食安全受到影响。
5、管理办法不适应。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反映了政府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根据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应当尽快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办法,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和新型农业现代化顺利进行。
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问题
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农村除了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必须有加工、储藏、运输、商贸等产业。农村有了产业,就会有资金、技术、人才的流入,相关的服务业就会自然植入,在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形成产业集群,就会吸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知识青年就业,就会逐渐形成小农镇、小城镇或者逐渐壮大小城镇,有效减轻大城市的压力,加速推进城镇化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
农业政策调整问题
1、土地政策调整问题。农村的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依托,也是国家的资源,管好用好土地涉及国计民生。为此,任何人,包括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都无权浪费土地资源,都有责任把土地管好用好。为了确保国家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措施落到实处,重新设定和明确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的责任是十分必要的。比如,承包地撂荒的,发包人应当有权收回撂荒土地承包人的承包权;已被收回土地承包权的农户,要想重新获得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按规定缴纳土地撂荒补偿金。土地撂荒补偿金的标准,由政府统一制定。收取的土地撂荒补偿金,50%用于本村村委会的公务支出,50%上交国库。再如,个人承包的土地,不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限期三个月内恢复原状,期限届满拒不恢复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权,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原改变土地用途的农户承担。因改变土地用途拒不恢复原状被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付清土地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后,可以重新获得该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农业产业布局政策调整问题。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不再部署在大城市,而应部署在中小城市(镇)和原料产地。这样,既符合产业布局的一般原理,又符合中国特色城镇化的总体要求,也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中小城市(镇)和农村聚集,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3、农业补贴政策调整问题。农业补贴政策应当向鼓励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方面倾斜,应当向采用先进农业技术、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粮食产量和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提高农产品品质方面倾斜。
4、城镇化政策调整问题。农业产业化就是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实现的重要途径。
要走中国特色现代城镇化道路,结合农业产业化产业布局的调整,促进中小城市(镇)的发展,特别是新兴小农镇的发展,必须结合农村的空心村治理、解决农产品加工、储藏项目建设用地和社会服务机构用地问题;要搞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解决基层政权建设难题,以此保证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根本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现在全党工作的重心应该放在农村,而不是大城市,当农村真正成为拉动内需的新引擎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时,中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目标才会实现。
5、加强农业生产宏观调控政策建设问题。一是针对农业生产加强政府计划宏观调控的力度。特别是菜篮子的指导意见,要具体到种植面积数据,防止种植跟风、市场供应不均衡、价格忽高忽低现象的发生;二是解决生产与消费市场的有序对接。种植基地分布情况政府主管部门要掌握,要按照既要保障供给又要降低运输成本的原则,科学地确定产地与销售市场的衔接问题。这两项措施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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