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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网络舆情治理亟需优化
作者:安晖 谭霞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24日

 

 

  近几年,随着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的迅速发展,我国网络舆情呈现出新态势。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对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新形势下亟需针对我国网络舆情呈现的新特点、新问题及时优化网络舆情治理模式,提升网络舆情治理水平,共同创建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新形势下网络舆情发展呈现出新特点

  舆情表达需求更加强烈

  近几年,互联网融合创新活跃,与内容相关的各种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新经济体与新舆论场相生相伴,网民发声需求加大。一方面,意见领袖群体一直是舆论传播的中坚力量,不断壮大的网红经济正在凝聚新一批意见领袖。与微博大V等意见领袖相比,各类平台上的网络红人影响力趋向平民化和泛在化,更容易引起大规模普通民众的情感共鸣。

  相关调查显示,16.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网红”是意见领袖中的佼佼者,其受众的互动意愿更加强烈。同时,社群经济发展反向升温,不同于以往的贴吧、微信群、QQ群等虚拟社群,新型社群往往与交易行为相伴产生,更趋向于形成社区或邻近区域内的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与之相形成的舆论场也具有线上线下联动协作的纽带关系。伴随着更多新的细分社群的不断涌现,更强的舆情动员和扩散机制正在形成。

  舆情传播渠道更加隐蔽

  在网络舆论场形成过程中,传播渠道一直具有重要助推作用,随着新技术、新模式的不断出现,舆论互动和传播渠道也不断翻新,表现形式越来越趋于隐蔽,舆论影响也愈发广泛。

  一方面,网络直播、网络电台、弹幕网站等个性化鲜明的传播媒介正在规模化发展,含有非结构化信息和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等内容的媒体平台广泛存在,平台内容审查和监测难度加大。

  另一方面,虚拟现实技术已凭借广泛的应用前景快速崛起,但其通过“完全沉浸感”带给人的精神控制能力不可小觑,特别是一些商业、政治、宗教等背后的利益集团所创建的虚拟世界,对公共事件的动员能力更强,也更难察觉。当前,美国一些VR视频平台已开始利用该技术制作竞选演讲视频拉票,虚拟现实正在成为左右美国政治舆论和民众意见的传媒工具。

  社会治理形势更加复杂

  当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型网络舆情格局正在形成,信息内容表现形式更加多样,传播来源渠道更加广泛,线上线下互动更加频繁。网络舆情在更能反映线下情况的同时,也令国内外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敏感,如官民关系、贫富差距、医患矛盾、权益纠纷等问题更易引发社会同理心群体支援行动,“做空中国”谣言散播成为引发我国股票市场剧烈波动的原因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入攻坚时期,线下问题将不断凸显,线下任何矛盾都可能持续发酵并快速传播放大,演变为影响决策的网络舆情事件,使我国社会治理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形势。因此,及时公开信息和处理解决线下矛盾,将成为预防网络舆情事件的重要核心,而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测、预防疏导、协同共治也变得尤为重要。

  我国网络舆情治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政府网络舆情引导正能量

  为了应对愈发严峻网络舆情局势,我国政府治理模式开始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不断以正面的形象在化解矛盾上起着积极作用。在引导方式上,除了及时准确发布官方信息,政府官员也在积极塑造意见领袖,以个人形象加强民众互动和引导。如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主任陈里是政界“网红”,2010年开通微博至今粉丝数已达2540多万人,积极发声关注民生和公益,传达公职人员“正能量”;浙江省组织部长蔡奇的腾讯微博粉丝突破千万,政府官员意见领袖的积极发声给网民提供了正面舆论平台。

  政府网络发声形式向多元转变

  为拉近与网民的距离,一改政府官员枯燥、刻板和高高在上的形象,我国政府正在不断创新和丰富发声内容与表达形式,官员“真人秀”、“网络直播互动”等多样化的节目层出不穷,网民对官员的信任感不断提升。如近期山西卫视名为《人说山西好风光》的竞演节目开播,来自山西11个地市的市委书记、市长或副市长登台亮相,进行现场演讲和PK。节目首次开播便引来全省超过440万民众参与投票,约占山西总人口的12%,播出后更引发网络舆论热议,民众普遍对政府的展示、互动和创新形式表示认可,对重塑山西政府形象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国内网络舆情市场服务水平逐渐提升

  国外舆情类服务行业起步较早,舆情服务市场较为成熟,咨询公司盖洛普、非结构化大数据处理商Autonomy等公司早已进入该市场,开展舆情监测和专业服务业务。我国的舆情服务起步较晚,网络舆情仍是新兴行业。随着网络舆情形势凸显,国内对网络舆情服务需求不断加大,我国网络舆情监测市场正在崛起。

  一是依托主流媒体资源创建的网络舆情检测机构发展壮大,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新华网舆情在线等机构影响力不断提升,有效支撑党政机关的网络舆情判断决策。

  二是软件企业依托技术优势打开网络舆情监测市场,TRS、军犬、红麦等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应用广泛,为网络舆情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当前治理模式尚无法满足新形势

  一是“封、堵、删”等传统方式仍是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主要手段,官方通报和传统媒体仍然是舆情引导的主要渠道,面对更加多样化、泛在化、非结构化的网络舆情新特点,传统方式显然不足应对,反而有可能加速线下问题的激化。

  二是网络媒体和平台责任意识淡薄,失实报道、“标题党”等容易引发民众情绪,平台一味趋利令有害信息放任自流,更容易造成网络舆情失控。

  三是网络舆情服务企业大多停留在网络舆情监测领域,事中报告、事后分析较多,能够利用大数据进行事前预测的企业较少,同时舆情监控和分析人员大多从新闻、宣传专业转型而来,大数据、情报学等专业技术人才较少,网络舆情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相关建议

  构建网络舆情共治体系

  一是法律法规层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的基础上,适时制定专门性法律,细化和明确违法信息监控权和处置权、违法信息范围等内容的法律规制。

  二是创新政府正面信息引导模式,在已有模式基础上积极引导正面声音通过新型社群、新型媒介发声,向民众传播舆论正能量。

  三是研究制定网络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在合理表达网民诉求的基础上,明确平台和个人的主体责任和追责办法,强化平台自治能力,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

  四是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尝试培养网络“朝阳群众”,加强网民自我把关能力的同时,主动发现和监督违法有害信息的来源与传播,共同创建和维护网络和谐的生态环境。

  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

  一是加强统筹,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舆情治理机制,通过与新媒体、相关平台企业对接,构建大数据舆情监测预警平台,推动网络舆情治理科学化、高效化、协同化发展。

  二是鼓励和引导网络舆情服务企业、大数据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舆情预警监测服务,有力支撑网络舆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解决。

  三是优化网络舆情服务人才队伍,引进大数据、情报学、档案学等专业人才,提升网络舆情服务专业化水平。

  加强网络舆情的关键问题研究

  一是加强网络舆情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关系研究,分析社会治理和网络舆论治理的内在规律,明确线上舆情危机化解和线下矛盾问题解决的相互作用机制,支撑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同治理模式。

  二是加强新型网媒、新型平台的常态化跟踪研究,明确平台内容的产生源头、内容类型、传播路径、作用效果和应对策略,为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新型网络舆情做好准备。

  作者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互联网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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