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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运营模式的探讨
作者:张晓宇 张佳 范敬熙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企业孵化器(incubator)的概念自80年代后期引入中国至今,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取得了建树性的成绩。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地作为我国一线经济城市,孵化器建设领跑于国内其他省市。2016年,国内孵化器发展集群基本由“沿海分布—内陆辐射”形势定型并逐步扩大。

  由于国内公民尤其是青年人对于创业的意愿和要求不断走高,政府自2013年起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主动降低创业成本并大力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各类形式的孵化器不断涌现,如今呈现火热态势。孵化器数量在近10年内,由2005年的500多家,暴增至2015年的2000多家。

  现有孵化器模式有以下几种类型:

  企业平台自主孵化。企业主导型孵化器是指基于企业现有先进技术资源,通过技术扶持,衬以企业庞大的产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高效便捷的创新创业服务;主导者通常为大型企业,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资源调配能力,能为孵化器主导者带来新模式,为上游企业带来新技术。

  天使投资。即效仿美国等发达国家孵化器的成功模式:由民间资本或教育类机构,例如各大创投机构或高校主导;对项目的筛选倾向于具有创新科技或创新服务模式的企业,入孵后对看好的企业进行天使投资,并在毕业后的后续融资中退出实现股权溢价。

  办公空间服务。其孵化模式是在此前孵化器初期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包装和完善,更注重服务质量和品牌效应,致力于打造创业生态圈。该模式的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基础的办公空间,并以工位计算收取低廉的租金,提供共享办公设备及空间。

  媒体推广与创新。依托自身庞大的媒介平台,凭借对创业环境及科技型企业的长期跟踪报道从而积累的经验为创业者提供多种扶持帮助的孵化器。帮助创业孵化项目极大提升项目知名度,同时提供各方面资源的对接。媒体类创新型孵化器大多行业经验丰富,无盈利压力,同时自身经营多年的媒体平台可为孵化器提供持续型的经济支持。

  地产模式。此模式的孵化器较为单一,目前主要靠出租办公位,提供共享办公设备,网络以及出租办公空间为盈利模式;主导机构一般都为大型地产商,产业地产过剩,寻求转型。其创业环境是开放的,靠出租工位收费,但是缩小了一次性租赁面积,缩短了常规型的租赁周期;创业服务摆脱不了地产商的套路,在选址方面要求极高。

  垂直产业模式。指针对某一产业进行定向孵化,提供行业先进产业技术及孵化基金,帮助特定领域创业者将技术落地,产业化发展;该类孵化器一般在产业垂直方面有着庞大的人脉以及行业资源,为特定行业创业者提供除资金和技术以外的多项增值服务。

  综合模式。此模式是自2015年起被重视和出现的一种生态孵化模式,致力于打造“创业—生活”一体化的全新服务集群。创业孵化器发展至今,其形态已不仅仅限于单一模式。在结合实际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孵化器往往融合多样的服务形式及开发更多细分业务路线,以更好地促进孵化器的发展。

  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科技孵化器行业是众多市场主体考虑投资的对象,但随之而来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比如一批批小型创业者或团队在进入孵化器后,争先恐后把企业建立起来,但因为缺乏经验又很快地倒下。因为他们没有真正孵化的环境和土壤,缺少专业创业导师的指导,缺少专业投资资金的支持和帮助,缺少市场发展的一体化平台协助。

  这与目前科技孵化器的运营模式逐渐趋于老套,逐渐变为只以出租物业作为主要经营手段,保守陈旧的思维方式有关。

  这不得不让我们有更多的反思。政府对科技孵化器的扶持和引导,更应该扶持具有市场应对能力,具有自我造血功能,能通过投融资促进来投资孵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能力和一定技术水平企业的科技孵化器。其次,孵化器内入驻项目形式多样,良莠不齐。面对创业风潮,部分孵化器的入驻项目涵盖了互联网、医疗健康、高新技术、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但实质上孵化器内不少项目空有想法,缺乏明确盈利模式和运营规划。如何帮助中小企业走创新之路,从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孵化器运营发展道路,帮助企业在发展中不断解决问题,让企业正确行走在技术创新的道路上,从而增强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成为我国目前科技孵化器在运营模式创新方面亟待解决的研究课题。

  孵化器数量在经历野蛮增长之后,很多孵化器已出现经营难以为继的状况。由于创业投资的特殊性,对大多孵化器来说,资本回报的周期相对较长。同时,政府在对孵化器的补贴扶持也将更多地转向优质孵化器基地。尤其对中小型孵化器来说,面对快速变化的创业环境时,其应对能力明显不足。对这些难以找到可持续盈利模式、缺乏足够资本以及行业支撑的孵化器来说,必将引来“洗地”结局。

  从孵化器市场的角度看,国内孵化器无论何种运营模式,确实都可以在一定层面上解决初创企业之渴,但实际上现在各类孵化器由政府引导,自行出台补贴政策后,基本以主打第三方服务为导向,很少有真正懂行、懂业、懂发展的对口投资人和导师涉猎其中。

  这就直接造成孵化器“入孵”易“孵化”难的尴尬局面,加上核心技术壁垒不足、专利强度不够、细分市场刚需把握不清,盲目贪大求全,最终导致了国内很多初创企业的寿命非常短(平均只有2.5年,远远低于德国的8~9年和日本7年)。

  如何打造适应市场大环境,具有强劲生存能力的技术转移+孵化器运营模式?笔者认为,要针对不同地区的产业结构洗牌,按需孵化、定量孵化、效率孵化,而不是扎堆而起,闭门投资。

  放眼国外,小企业体制灵活,产品开发周期短,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尤其是对市场应变能力强的特点成为他们优于大企业的突出长处。

  小企业在美国各地经济发展中逐渐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不仅影响美国经济的增长、综合国力的加强,而且直接影响其国际竞争力,因此得到美国政府的大力支持。美国政府通过对大企业不断提出反垄断起诉,为小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还通过成立专门机构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如成立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BA)每年拨出巨款支持小企业的技术开发项目。政府投资建立的小企业开发中心(Small Business Development Center,SBDC)专门为小企业“诊断”提供咨询。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对小企业的成长必不可少的,也确实帮助小企业解决了一些问题,但这种“分散的、零碎的、时有时无的服务”远远满足不了创业阶段小企业的需求。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为初创企业提供上述服务,降低新办企业成本和风险,并为其健康成长营造稳定小环境的企业孵化器就应运而生。

  孵化器结构不是笼统的集中办公区、创业咖啡集聚,而是围绕着技术转移理论体系,以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及运营利用为主,按市场功能与实际需求分门别类的运营模式之和。其主要包括:

  非赢利型的孵化器

  这类孵化器一般由政府或非赢利组织创办,主要目的是为了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各地经济多元化发展,扩大税收来源。同时也为了整修和利用闲置的办公室,增加繁荣景象,使本地域的面目大为改观,形成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群体。

  赢利型的孵化器

  这类孵化器一般由风险投资家、房地产商和大企业创办,主要是通过向企业的技术转让和新技术应用进行投资而获取高额利润,同时也为本地区企业家创造一个现实和理想的创业环境。

  学术机构创办的孵化器

  这类孵化器一般由大学、研究所和技术开发中心创办,主要宗旨有三:一是吸引科技项目和高级研究人才;二是扩大学校与工业界的联系;三是向工业界转让研究成果,作为本地区技术和项目资源,并保证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

  公私合营的孵化器

  这类孵化器由政府引导,非赢利机构、国有企业和私人合股兴办,这种形式不仅使孵化器能取得政府在经费与其他政策资源方面的支持,而且还能得到私营机构和企业的专业支持和经费资助。

  综上所述,随着新经济的到来,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入孵企业对孵化器的期望越来越高,孵化器的商业模式也将会发生变化。我们应该全面、认真地研究技术转移的基本理论和运作机理,借鉴国际社会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具体实际思考对策。只有增强孵化器的社会网络意识、改革孵化器体制、优化融资环境、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建立科学的评价和管理机制等,才能引导我国孵化器运营市场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清控科创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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