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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欧盟RASFF系统对华农产品通报分析
作者:焦健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26日

  摘要:本研究基于2020年1~6月份最新的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对华农产品通报的数据,对中国出口至欧盟农产品及其相关制品的总体情况、通报类型、通报国家、通报食品种类、食品危害因素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和研究,总结中国被通报的食品种类、危害因素等关键数据及其特点,以期有助于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关键词: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食品安全

  基金资助: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青年基金(Y8X1261Q01),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自主部署课题(E0X0871503、E0X1781608)。

  Analysis of EU RASFF notifications to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the first half of 2020

  Jiao Jian Institutes of Science and Development,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 jing 100190,

  ChinaAbstract:This study is based on the latest EU RASFF system notification data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China from January to June 2020, and provides information on the overall situation, notification types, notified countries, notified food types, and food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related products exported from China to the EU.Hazard factors and other aspects have been systematically analyzed and researched to summarize the key data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notified food types and hazard factors, in order to help China's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Keywords:EU; 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RASFF);Food Safety

  1 引言

  当前,生物安全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的高度,由食品安全、粮食安全引发的生物安全事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我国的国际声誉、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需要受到社会各行各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中国是欧盟的第四大非欧盟食品出口国[1],加强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RASFF)对华农产品通报数据的常态化监测和评估,对促进中国出口农产品质量的提升,改善食品安全监管环境等诸多方面,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针对2020年1~6月份RASFF对华通报数据进行及时分析,旨在研究当前国际贸易背景下中国出口农产品的风险类别、变化趋势,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2 2020年上半年RASFF通报情况分析

  2.1 总体情况分析

  2020年1~6月份,欧盟RASFF就三大类产品,即食品、饲料和食品接触类材料,对华总体通报数量为102例,与2019年上半年的通报数量222例相比呈现明显下降趋势。通过对2019上半年和2020上半年的RASFF对华通报和欧盟通报的三类数据分析(表1),发现:1)对华通报方面,食品类通报数量占比为67.12%(2019年上半年)和58.82%(2020年上半年),在三大类通报类型中占比最高;其次是食品接触材料类,其通报数量占比为26.58%(2019年上半年)和38.24%(2020年上半年);饲料类占比最低。2)欧盟通报方面,食品类通报数量占比为89.18%(2019年上半年)和89.76%(2020年上半年),在三大类通报类型中占比最高;其次是饲料类,其通报数量占比为7.15%(2019年上半年)和6.35%(2020年上半年);而食品接触材料类占比最低。3)从对华通报数量占欧盟通报数量的比例方面分析,食品和饲料类占比较低,并且均低于总量占比,说明中国出口到欧盟的食品和饲料类产品不合格率相对较低。然而,在食品接触材料方面,对华通报数量占欧盟对食品接触材料总通报数量的比例分别高达79.73%(2019年上半年)和68.42%(2020年上半年),表明中国出口至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类产品严重超出了RASFF系统的检测标准,中国还需要全方位加强对食品接触材料类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

 

 

  2.2 通报类型分析

  欧盟RASFF通报类型一般分为预警、禁止入境、通告信息三种。如表2所示,2020年1~6月份对华通报中禁止入境类产品为46例,占比为对华通报总量的45.10%,比例最高,其次为通告信息和预警的数量。欧盟通报方面,三类通报信息占比较为均衡,预警、禁止入境、通告信息数量的占比分别为32.15%、29.97%和37.88%。这三类信息方面,对华通报数量占欧盟通报数量的比例为5.52%~10.48%,各类占比数据基本维持在总量占比6.96%左右。

  2.3 通报国家分析

  从通报国家方面的情况来看(图1),德国、波兰、荷兰、西班牙和比利时,分别是2020年1~6月份对华通报国家次数最多的五个国家。其中,德国和波兰对华通报次数最多,为11次,占所有对华通报次数的21.57%;荷兰、西班牙和比利时分别通报10次、9次和8次。

  2.4 通报食品和饲料种类分析

  RASFF通报的食品种类见表3。由此可见,2020年上半年(除食品接触材料外)对华通报占比最高的三类食品分别为:水果和蔬菜类,坚果、坚果类制品和种子,鱼类及鱼类制品,占比分别为:11.76%、7.84%和7.84%。欧盟通报方面,占比超过10%的三类食品分别为:禽肉和禽肉制品,水果和蔬菜,坚果、坚果类制品和种子,占比分别为:15.63%、13.58%和12.08%。这表明,欧盟通报和对华通报中,坚果、坚果类制品和种子类食品,水果和蔬菜,均是RASFF常见通报的食品种类。此外,从对华通报的食品种类中可以发现,草药和香料类,可可和可可制剂、咖啡和茶,也是RASFF通报的较为主要的食品种类,在各类通报食品类型占比中分别占有6.86%、5.88%的比例。

 

 

  2.5 通报食品危害因素分析

  在欧盟RASFF系统中,将导致食品被通报的危害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型。如表4所示,2020年上半年,RASFF对华通报了共计15种食品危害因素。按照通报数量和占比进行排序,发现排在前五位被通报的食品危害因素包括:污染物迁移、工业污染物、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其中,污染物迁移因素的对华通报数量为23例,占通报总量的22.55%,排在第一;工业污染物因素的对华通报数量为15例,占通报总量的14.71%,排在第二;农药残留因素的对华通报数量为12例,占通报总量的11.76%,排在第三;致病微生物和真菌毒素因素的对华通报数量分别为11例和10例,各占通报总量的10.78%和9.80%,排在第四、五位。由此发现,这五类主要的食品危害因素,是制约中国农产品出口欧盟的主要瓶颈。

 

 

  如前文所述,鉴于对华通报中食品接触材料类产品的通报数量和比例非常高(见表1),我们详细分析了中国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类产品中的危害因素。如表5所示,2020年上半年,RASFF对华通报的食品接触材料中共发现了4种主要的食品危害因素,即三聚氰胺、甲醛、芳香胺、重金属共计39例。这表明,中国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类产品中,亟待加强对三聚氰胺、甲醛、芳香胺、重金属等危害因素的控制和监管力度。

  3 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欧盟RASFF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发现:1)2020年上半年欧盟RASFF对华总体通报数量为102例,比2019年上半年的通报数量222例呈现下降趋势。2)2020年1~6月份对华通报国家次数最多的五个国家分别是:德国、波兰、荷兰、西班牙和比利时。3)从通报类型上来看,2020年上半年(除食品接触材料外)对华通报占比最高的三类食品分别为:水果和蔬菜类,坚果、坚果类制品和种子,鱼类及鱼类制品。4)在危害因素方面,排在前五位被通报的食品危害因素包括:污染物迁移、工业污染物、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5)在RASFF对华通报的食品接触材料中,发现了四种主要的食品危害因素:三聚氰胺、甲醛、芳香胺、重金属。

  中国作为是欧盟农产品和及其相关制品的主要出口国[1-3],加强RASFF对华通报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对完善中国食品监管体系,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升中国出口产品质量,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4-6]。虽然中国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一直十分关注农产品安全和食品安全,但是从出口至欧盟的对华农产品通报情况来看,仍有提升的空间。而且,农产品安全和食品安全也应纳入到国家生物安全的范畴,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该时刻警惕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相关监管工作,防患于未然。

  作者简介:

  焦健,男,助理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科技战略研究。通信地址:100190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Tel:010-59358428,E-mail:jiaojian@casisd.cn

  参考文献

  [1]张艳荣.我国食品出口欧盟遭遇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6.

  [2]焦健,徐亮,杜鹏.2019年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对华通报分析[J].农业工程技术,2020,9:43-44.

  [3]元延芳,陈慧.2013-2017年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对华食品通报实证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19,5:181-188.

  [4]元延芳,陈慧.2016-2017年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对华食品通报情况分析[J].食品与机械,2018,34(7):5-10.

  [5]贝君,孙利,杨洋,等.2018年欧盟食品饲料快速预警系统通报[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9,10(14):4781-4787.

  [6]邵运川.欧盟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对我国食品安全的启示[J].食品工业,2016(11):198-201.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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