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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的特点与借鉴——以弗朗霍夫学会为例
作者:李强 周长海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1日

科技奖励的特点与借鉴——以弗朗霍夫学会为例.pdf

 

  科技奖励具有激励科技人员创新的重要作用。德国最大的应用科学研究机构——弗朗霍夫学会重视科技奖励的设计与实施,弗朗霍夫奖、技术奖及合作研究奖已成为引领科技发展前沿的重要政策工具。希望对其科技奖励特点的分析可以为国内科技奖励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参考。

  为促进创新发展的客户需求导向,引领科技发展最前沿,弗朗霍夫学会先后于1978年、2005年和2006年分别设立弗朗霍夫奖、技术奖和合作研究奖,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政策工具,在目标定位、授奖标准、评奖规则、宣传策划等方面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在有效激发一线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创造热情的同时,也促进了弗朗霍夫学会的使命与目标实现,提升了机构的竞争力、影响力和美誉度。

  奖项定位与授奖标准

  弗朗霍夫奖

  设立于1978年,全称为“约瑟夫·冯·弗朗霍夫奖(Joseph-von-Fraunhofer-Preis,Josephvon Fraunhofer Prize)”,用以奖励在应用导向研究中做出优秀成果的研究人员。从历届获奖成果看,该奖项特别重视面向经济社会现实需求,奖励能提升产业竞争优势、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领跑型创新成果,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在科学理论与方法方面有创新思想;彰显知识进步;科技成果已成功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可以或已经成为国际标准。

  技术奖

  为响应德国政府面向老年群体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号召,弗朗霍夫学会前任主席和前董事会成员于2005年设立“以人为本技术奖(Preis Technik fur den Menschen,Human-Centered Technology Prize)”,该奖项由弗朗霍夫学会前任领导、前董事会成员及外部赞助者提供奖金,用以表彰弗朗霍夫协会研究人员做出的,能够显著改善人们生活质量或日常生活能力(尤其是老人)的科技成果。在结合弗朗霍夫学会使命与宗旨的基础上,获得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主要围绕五个主题开展科学研究:通过技术手段改善日常生活;生活辅助工具与技术创新;避免技术造成的损害;在日常生活中为老年人及残疾人提供技术支持进而改善生活质量;预防和减轻疾病及老年综合症方面的创新发展。

  合作研究奖

  为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联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德国科学资助者协会(stifterverband für die deutsche wissenschaft)和莱布尼兹学会共同资助了由弗朗霍夫学会颁发的合作研究奖(Preis für Verbundforschung,Wissenschaftspreis des Stifterverbands)。合作研究奖设立于2006年,主要针对弗朗霍夫学会与企业的科技合作项目,侧重学会与中小企业、高校及非大学研究机构间合作所取得的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和较高相关性的杰出成果,旨在鼓励弗朗霍夫学会的研究人员与德国的大学及企业形成研究网络。合作研究奖的评选着重考虑以下五个方面:研究成果的重要性;理论与方法的创新性;国际竞争态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潜在经济效益。

  评审专家与评选方式

  按照弗朗霍夫学会组织机构设置,弗朗霍夫奖、技术奖、合作研究奖的评选工作由学会主席主管,科研局所属的微电子学、信息通信技术和生命科学处(Office of Microelectronics,ICT,Life Sciences,学会内部简称P8办公室)和生产制造、光学及表面、材料科学处(Office of Production,Light and Surfaces,Materials,学会内部简称P7办公室)两个处室具体组织评选活动(图1)。

 

  提名要求

  弗朗霍夫奖只授予弗朗霍夫学会职员。候选者应由学会职员自荐或提名,候选成果应是近2年内完成的(截至颁奖仪式上年末)。为突出个人成就并倡导团队合作,限定每项候选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3名。提名人须将附有候选者简历及学术成果的推荐信(不超过10页)提交至各研究所执行委员会,经研究所给出评议意见后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P8办公室。候选者论著及专利、正在申请或已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作为附件提交。

  技术奖只授予弗朗霍夫学会雇员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候选者应由学会雇员自荐或提名,候选成果应是近2年内完成的(截至颁奖仪式上年末)。奖项限定不超过5名完成人。提名申请须提交给研究所所长,所长可给出意见并与提名申请以电子版形式同时递交至评奖委员会。若外部研究人员也对该成果做出重大贡献,则按贡献大小分享奖金。

  合作研究奖可授予弗朗霍夫学会雇员及其合作伙伴。候选者应由学会职员自荐或提名,候选成果应是近2年内完成的(截至颁奖仪式上年末),做出该成果所必须的组织协调和资源投入由弗朗霍夫学会提供,且合作伙伴在该成果中有重大科学贡献。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与弗朗霍夫奖相同。

  评审专家

  考虑到弗朗霍夫学会促进应用研究和科技创新的使命,弗朗霍夫奖评选委员会由12名专家组成,其中包括:弗朗霍夫学会主席、2名研究所所长、3名来自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的专家以及6名来自产业界的外部专家。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弗朗霍夫学会主席任命,任期三年。为了践行弗朗霍夫学会促进应用研究、鼓励科学发现造福人类的基本宗旨,技术奖评选委员会以弗朗霍夫奖评选委员会为基础,再由前董事会成员、前研究所所长分别推选1名成员作为补充。委员会成员的最终人选由弗朗霍夫学会主席任命或酌情调整。就合作研究奖而言,评选委员会成员构成应充分反映德国科学资助者协会促进弗朗霍夫学会协作研究的努力。成员应包括来自科学资助者协会、弗朗霍夫学会、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及行业的专家且能代表不同的研究领域和行业背景。成员名单是在与德国科学资助者协会协商后,由弗朗霍夫学会主席任命或酌情调整。根据规定,上述三类奖项的各届评奖委员会在成立时须推举一名主席主持工作。

  评选方式

  每年年初,P8办公室将各研究所上报的推荐信连同所长意见整理汇总,形成书面评审材料(电子版),这些材料是弗朗霍夫奖、技术奖和合作研究奖评选最主要的依据。

  弗朗霍夫学会的奖励评审分为两个阶段:初评和会评,两个阶段均由评奖委员会主席主持工作,如有必要,评奖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专家就提名材料进行评估。

  初评以函评的方式进行。P8办公室将汇总后的推荐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给各奖项评奖委员会成员。相关成员依据各奖项的目标定位与授奖标准,将提名分为三档:A(Nomination Really Possible,提名确实可行);B(Maybe,We need to discuss,提名有可行性但需要讨论);C(Not Possible for Nomination,提名不可行),并将分档结果提交至评奖委员会主席。在接下来的会评阶段,评奖委员会主席就需要讨论的提名名单征询所有成员的意见,并以简单多数的方式选出拟授奖提名名单。

  颁奖仪式与后续宣传

  按照弗朗霍夫学会各奖项评选规则,在颁奖仪式上公布的奖项是不可撤销的最终结果。在评奖委员会选定拟授奖提名后,为举行颁奖仪式所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则由信息沟通局的通信管理处具体负责。

  在颁奖仪式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编辑和印制本届颁奖手册、拍摄宣传短片。颁奖手册的内容包括:奖项介绍、评奖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所属机构、奖项授奖标准、获奖成果与获奖完成人介绍、评奖委员会评语等。宣传短片则是由获奖成果完成人参与制作的获奖成果介绍,片长4分钟左右,该短片将在颁奖仪式上播放并在电视台用于科普宣传。

  在后续宣传阶段,弗朗霍夫学会每年与不同的研究所所在城市联合举办颁奖盛典并邀请媒体广泛报道,以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除此之外,学会还邀请德国联邦政府、州政府、所在城市领导人、当地知名企业负责人等出席并担任颁奖嘉宾。如2017年的颁奖仪式在德国萨克森州德累斯顿举行,颁奖嘉宾是德国联邦参议院议长、萨克森州州长斯坦尼斯洛夫·特里希(Stanislaw Tillich)和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部长约翰娜·万卡(Johanna Wanka)。颁奖仪式现场视频、宣传短片、获奖成果及主要完成人的介绍、历届获奖成果等内容会在佛朗霍夫学会网站同步上线。

  弗朗霍夫学会科技奖励的特点

  在弗朗霍夫学会访问期间,我们曾就奖项评选程序及相关规定向P8办公室负责奖项评审的比吉特·基尔(Birgit Geier)进行了解,并对几个研究所科研人员进行访谈。结合德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访谈情况,我们认为德国弗朗霍夫学会科技奖主要有三大特点。

  面向一线的基本理念

  弗朗霍夫奖评选规则中均明确规定:“若团队成员相关研究已获2万欧元及以上奖励,提名无效”;技术奖和合作研究奖评选规则中规定:“不得提名已获同等奖金额度的成果”,同时还规定“奖项不得授予弗朗霍夫学会各研究所所长及评奖委员会成员”。除此之外,不成文的规定还包括:上述每项奖励,任何弗朗霍夫学会职员原则上不得获得两次(即使在极特殊情况下,间隔也应在10年以上)。这种对一线科研工作者的重视和兼顾程序与结果的公平理念是弗朗霍夫学会各奖项拥有良好声誉且广为认可的基石,也正是这种深入人心的公平理念,使获奖者名副其实,为学术界所敬重。

  至简无繁的评审过程

  弗朗霍夫学会各奖项的评选,无论是提名材料还是评审过程,都体现着至简无繁的特点:提名信既简明扼要,又突出重点,如2016年全部奖项的28份提名信连同论著和完成人简历只有不到200页;评审过程既没有复杂指标结构,也不需要评委逐项打分,只需要给出提名可行(A)、提名需讨论(B)及提名不可行(C)的判断及相应的意见;最终确定获奖者的程序也只是评审委员会讨论后简单多数通过即可。这样的评审过程既不要求被提名者不厌其烦地准备材料,也使得评委不为繁文缛节所缚,整个评审过程规范流畅、简单有效。

  诚信至上的规则设计

  弗朗霍夫学会各奖项的评选特别注重让真正的成果参与角逐、脱颖而出,避免出现拼凑成果、投机取巧的情况。所以在规则设计上,一方面要求提名信必须经所委会或所长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以确保成果真实有效且与研究所的使命与宗旨相符;另一方面,事先公开每届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使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避免人情奖、关系奖的出现。

  弗朗霍夫学会科技奖励的借鉴与启示

  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40年的建设,已形成以国家级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为顶层,以2000多项省部级和地市级奖项以及277项社会力量设奖为基础的综合奖励体系。但在科技奖励的实践中,还存在着政府主导的科技奖励数量过多、奖励结果与待遇和利益挂钩过紧等问题。德国弗朗霍夫学会科技奖励的特点为我国科技奖励提供了非常好的借鉴。

  提质减量

  进一步减少政府主导的科技奖励的数量、提高科技奖励的质量。建议政府性奖项的数量少而精,主要奖励非常杰出的科学家个人或集体,并且限制同一获奖主体的重复获奖次数,重在发挥价值导向的作用,体现对科研人员的正向激励作用,使大部分科研人员安心从事创新工作,形成良好科研氛围。

  明确评价主体

  进一步明确科技奖励的评价主体。建立既符合科研规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奖励制度。基础前沿领域成果由科学共同体为主体进行评价,逐步实行国际化评审,提高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影响;应用开发领域成果由市场为主体进行评价和奖励。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设奖,进行规范化管理。

  体现表彰价值

  正确处理评价结果和待遇关系,使奖励回归到荣誉本身。弗朗霍夫学会对奖励金额、次数都有严格的限制和明确的规定。奖励结果更应是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待遇。对获奖者应进行一次性奖励,规范奖励结果的使用,避免与待遇和资源配置直接挂钩。

  建立和完善符合科研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奖励制度将对国家科技创新工作产生巨大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鼓励广大科研人员不断追求卓越、勇攀高峰,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不懈的努力。

  作者单位:

  李强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周长海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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